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教練講習會(花蓮縣) 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教練講習會(花蓮縣) 實施計畫
一、主    旨:為提高我國排球教練素質,培養排球教練人才,建立健全教練制度暨提高我國排球技術水準。
二、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花蓮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花蓮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明義國小、中正國小、新城國小、松浦國小。
七、日    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26至28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八、地    點: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體育館(花蓮市華西123號)。
九、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2年4月26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
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訓練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報名人數限定60人。(由本會核定,額滿為止,外縣市比例20%,如本市未
達報名人數時,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均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並由本會核發C級教練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4月10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義街107號,電話:03-8326686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
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花蓮縣
體育會排球委員會),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
姚正台主任收, 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十三、講  師
(一)聘請本會教練技術委員會委員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二)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四、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課程表於報到時發送)。
十五、參加講習學員由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規則、講義及文具等。
十六、報到日期及地點:102年4月26日上午8時假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體育館       國際會議廳報到,不另通知。
十七、參加本講習會缺課四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
十八、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2年3月4日體總輔字第1020000273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日期
4月26日
(星期五)
4月27日
(星期六)
4月28日
(星期日)
8:00-8:20報到
8:00-9:50
排球基本隊形介紹
8:00-9:50
發球、接發球技術
介紹、指導與操作
8:20-8:30開訓
主持人
 
 
 
8:30-10:20
準備運動
(含伸展操、收操)及基本體能
10:00-11:50
運動傷害預防
、急救與營養
10:00-11:50
綜合防守練習
10:30-12:20
扣球技術介紹
、指導與操作
主持人
 
 
13:00-13:50
運動禁藥
13:00-14:50
低手、上手傳球及
舉球技術介紹、
指導與操作
13:00-13:50
學科測驗
主持人
奧會遴派
協會幹事部
14:00-14:50
奧會模式
14:00-15:30
術科測驗
主持人
奧會遴派
 
 
15:00-16:50
排球規則介紹
15:00-16:50
攔網技術介紹
、指導與操作
15:40-16:30
問題研討與
經驗分享
主持人
 
 
全體講師
17:00-17:50
排球運動的沿革
、發展與趨勢
溫故知新
16:30
結訓典禮
主持人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教練講習會(花蓮縣)課程表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花蓮縣) 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花蓮縣) 實施計畫
一、主    旨: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
執法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二、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花蓮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花蓮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明義國小、中正國小、新城國小、松浦國小。
七、日    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19至21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地    點: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體育館(花蓮縣花蓮市華西路123號)。
九、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2年4月19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至45歲(含) (民國57年4月21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12人,如該市未達報名人時,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並由本會核發C級裁判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4月3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義街107號,電話:03-8326686。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花蓮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 姚正台主任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十三、講師
(一)聘請本會規則暨裁判委員會委員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二)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四、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課程於報到時發送)。
十五、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六、報到日期及地點、時間:102年4月19日上午8時假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體育館國際會議廳報到,不另通知。
十七、參加人員請自行準備哨子及穿著輕便運動服。
十八、參加本講習會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九、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2年3月4日體總輔字第1020000273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花蓮縣)課程表

 

      日期
時間
4月19日
     (星期五)
4月20日
 (星期六)
4月21日
 (星期日)
08:00
報   到
08:30~10:00
旗號分析與示範
08:30~09:20
筆  試
08:40
09:00
開訓典禮
主持人
協會幹事部
9:10
10:00
裁判概論
10:10~12:00
裁判執法
與實習
09:30~12:00
執法測驗
講  師
10:10
12:00
規則講解
講  師
12:00
13:30
午  休  時  間
13:30
15:20
規則講解與執法案例探討
裁判執法
與實習(含記錄法)
 執法測驗
講   師
15:30
17:00
記錄法講解
記錄法測驗
15:30~16:20
綜合座談
全體講師
16:30~17:00
結訓典禮
講   師
 1.敬請準時上下課,勿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請假逾四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
 2.執法實習及執法測驗時請穿著穿著輕便運動服裝、運動鞋並配掛哨子。
 3.講習期間每日上、下午請按時簽名,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 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 實施計畫
一、  主    旨: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執法
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二、  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暨中華民國
          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各運動協會建立裁判制度章則辦理。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以下簡稱體總)、高雄市體
育會。
四、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體育處、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高英工商
七、  日    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12 至14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 地    點:輔英科技大學體育館(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進學路151號)。。
九、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2年4月11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至45歲(含) (民國57年4月14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20%,如該市未達報名人時,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 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由本會製發C級裁判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3月2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進學路151號體育室
            電話:07-7811151轉2282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林献巃 ),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  林献巃 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四)報名人數未滿30人取消辦理。
十三、講師: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各運動協會建立裁判制度章則」有關講座應備資格之規定,聘請國內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十四、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課程於報到時發送)。
十五、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六、報到日期及地點、時間:102年4月12日下午13時假輔英科技大學C棟101環生講堂報到報到,不另通知。
十七、參加人員請自行準備哨子及穿著輕便運動服。
十八、參加本講習會得申請公假登記,惟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九、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2年3月4日體總輔字第1020000274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課程表
 
      日期

時間

4月12日

     (星期五)

4月13日

 (星期六)

4月14日

 (星期日)

 

13:00

報   到

輔英科技大學

C棟101環生講堂

08:30~10:00

旗號分析與示範

08:30~09:20

筆  試

13:15

13:30

開訓典禮

主持人

協會幹事部

13:30

14:20

裁判概論

10:10~12:00

裁判執法

與實習

09:30~12:00

執法測驗

講  師

14:30

17:20

規則講解

講  師

17:20

18:00

餐休時間

12:00-13:30        餐休時間

18:00

19:50

規則講解與執法案例探討

13:30-15:20

裁判執法

與實習(含記錄法)

 13:30-15:20

執法測驗

講   師

20:00

21:20

記錄法講解

15:30-17:00

記錄法測驗

15:30~16:20

綜合座談

全體講師

16:30~17:00

結訓典禮

講   師

 1.敬請準時上下課,勿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請假逾四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

2.執法實習及執法測驗時請穿著穿著輕便運動服裝、運動鞋並配掛哨子。

3.講習期間每日上、下午請按時簽名,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溯溪指導員」暨「丙級溯溪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溯溪指導員」暨「丙級溯溪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的: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藉由教練訓練課程,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培訓溯溪(業者)開放水域救援人才,順利取得溯溪教練證照。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溯溪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弘光科技大學、東海大學
六、活動日期:第一階段(溯溪指導員課程):102年3月31日、4月13~14日 (三天)
              第二階段(溯溪教練專業課程):102年4月20~21日 (二天)
丙級溯溪教練課程: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課程 (共五天)
七、活動地點:室內課-弘光科技大學
              戶外課-攀岩(東海大學)、溯溪(中部溪谷)
八、參加資格:具下列其中一項資格者:
              1.領有水上救生員證照之人員。
              2.累計參加七天以上之溯溪訓練,經溯溪或登山團體證明者。
              3.累計十四天以上溯溪活動,擔任領隊或嚮導職務,經溯溪或登山團體證明者。
   註:1.經溯溪或登山團體證明者,須另附參加16小時以上急救員訓練證書。
       2.未符合上述資格參加訓練者,結訓後只頒發本會研習證明,可於6個月內
         補繳救生員證照(或資格證明),以憑換發丙級溯溪教練證。
九、報名費用:溯溪指導員$2500元、丙級溯溪教練$4000元
(戶外課:食宿、交通請自理)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0321止,逾期不予受理名額25人為限,額滿為止)
十一、報名方式:(1)報名表、資格證照影印本、照片1張及報名費(請以匯款方式:局號0031266帳號0186489)郵寄至台南市東門路二段301巷22號 歐鴻祥先生收   電話06-2374804
                (2)弘光科技大學:運動休閒系-張嚴仁老師 (0923208893) 報名
十二、測驗方式:
    1.學科:採筆試測驗,70分為及格。(溯溪基本常識、山野活動技巧、地圖定位)
    2.術科:採實際操作方式測驗,由主考官依「術科測驗評分表」評定是否合格。
             (基本繩結、5.5級攀登路線、升降技術、溪谷架繩)
    3.經本會測驗合格人員,報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發給「丙級溯溪教練證照」。
十三、課程表:

 

日期 上課時間 上課內容

講師

備    註
3/31

 

08:00~09:00 開訓、編組、課程介紹、協會簡介

理事長

秘書長

弘光科大

學科教室

09:00~11:00 溯溪概論、溯溪裝備

教練團

 
11:00~12:00 台灣登山環境、山野裝備

教練團

 
12:00~13:00 午休

 
13:00~15:00 基本繩結、繩索應用技巧

教練團

隨堂測驗
15:00~17:00 指北針與地圖使用

教練團

隨堂測驗
17:00~18:00 晚餐

 
18:00~19:00 山野運動傷害防護

教練團

 
19:00~20:00 攀岩運動、攀岩裝備

教練團

 
20:00~21:00 溯溪安全守則、意外救援(規則)

教練團

 
21:00~22:00 溯溪通用手語、學科測驗

教練團

 
4/13 08:00~10:00 固定點架設、抱石訓練、高度攀登

(基本技術)

教練團

東海大學

攀岩場

10:00~12:00 攀岩確保訓練、簡易擔架製作

教練團

 
12:00~13:00 午休

 
13:00~15:00 高度攀登、升降技術訓練

教練團

術科測驗
15:00~17:00 綜合訓練、攀登測驗(體能訓練法)

教練團

 
4/14 08:00~10:00 溪谷溯行技巧(基本技術)

教練團

谷關松鶴溪
10:00~12:00 固定點架設、深潭救援(指導技術)

教練團

術科測驗
12:00~13:00 午休

 
13:00~15:00 繩索應用技巧、岩壁攀登

教練團

術科測驗
15:00~17:00 溪谷放流、綜合討論(戰略與戰術)

教練團

 
4/20 08:00~10:00 負重溯溪要領、重裝渡潭(運科)

教練團

中部溪谷
10:00~12:00 岩壁升降技術(運科)

教練團

 
12:00~13:00 午休

 
13:00~15:00 繩結、繩索架繩技巧

教練團

術科測驗
15:00~17:00 緊急露宿、外帳架設、野地廁所搭設

教練團

夜宿溪谷
18:00~20:00 食物炊煮、野炊、生火技巧(營養學)

教練團

 
4/21 08:00~10:00 深潭架繩(運科)

教練團

 
10:00~12:00 激流橫渡、溪谷救援(運科)

教練團

術科測驗
12:00~13:00 午休

 
13:00~15:00 溪谷綜合訓練

教練團

 
15:00~17:00 技術討論、賦歸

教練團

 
十四、個人技術裝備:

 

項次
技 術 裝 備
數量
項次
技 術 裝 備
數量
1
安全頭盔
1只
2
普魯士繩(6㎜1.6米)
        (6㎜1.9米)
2條
1條
3
安全吊帶
1條
4
染指橡膠手套
1雙
5
有鎖鈎環(大D)
2只
6
溯溪鞋
1雙
7
無保險鈎環(D型)
3只
8
防寒衣
1套
9
8字環(標準型)
1只
10
救生衣
1件
11
扁帶(一吋寬3米長)
2條
12
防水袋
1只

 

十五、個人宿營裝備:

 

1
背包(70公升)
1只
2
防水袋(大塑膠袋2個)
1個
3
個人藥品
1式
4
個人炊具
1套
5
盥洗用品
1套
6
拖鞋
1雙
7
頭燈
1只
8
睡袋
1件
9
禦寒衣物
1件
10
哨子
1只
11
露宿外帳
1件
12
垃圾袋
1個
13
睡墊
1個
14
更換衣褲
1套
15
遮陽帽
1 頂
16
爐具、瓦斯、擋風板
1組
17
食材
4餐
18
餅乾、巧克力
1份
19
礦泉水600cc
2瓶

 

十六、附註:
1、本次講習會規劃溯溪指導員及丙級溯溪教練二階段課程,完成第一階段(1~3天)課程及測驗合格者,核發「溯溪指導員證」,完成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課程(5天)經測驗合格者,發給「丙級溯溪教練證」。
2、參加本訓練課程之學員,須自備表列全部之個人裝備及宿營登山裝備,始得參加全部課程訓練。
3、戶外課住宿及食材.炊具均由學員自行準備(露宿及野炊均屬本次訓練課程)。
4、戶外課請學員自行驅車或以共乘方式至指定集合地點報到。
5、戶外課保險由本會統一辦理(旅平險300萬、醫療15萬),若自認保額不足請自行加保。
6、證照有效期限三年,屆滿前必須接受12小時的專業課程訓練,並於期滿一個月前申請換照,得繼續延長有效期限三年。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102年丙級溯溪教練班報名表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英文姓名

(同護照)

  性別 □男 □女 血型:

 

體重:

 

民國

  年    月    日

電話

手機:

宅:            公:

學歷

□國中□高中(職)  □專科

□大學 □碩士 □博士

服務機關

/ 級職

/

通訊地址

      省      縣       鄉鎮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市      市       市區         街                     之

E-mail

 
緊急

連絡人

  關係   電話   手機  

(救生員證書影本-正面)

(救生員證書影本-背面)

切結書

    茲證明本人                       自願參加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舉辦之102年「溯溪指導員暨丙級溯溪教練班」活動,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癲癇、心血管疾病、心臟病、高血壓、暈眩、氣喘、及法定傳染病等病史,在訓練期間願意遵守各項上課守則與活動規範,若因本人疏失導致發生危險,本人願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有意外事故,本人也願意按照保險公司規定,辦理申請手續接受保險理賠,恐口無憑特立此書以資證明。

 

切結人:                      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上課守則與活動規範
1、課程總教練得依當日上課狀況、氣候、時間調整或變更課程順序、地點。
2、上課期間請將手機轉為震動,請勿攜帶寵物及小孩等不相關人員來上課、
    勿穿拖鞋及嚼食檳榔。
3、各項課程請聽從教練指揮,因故離開上課場所,必須向總教練報備請假。
4、學員請準時出席上課,每一課程請於簽到簿親自簽名,絕對不可代簽。
5、學員請假室內課及攀岩課均以一小時為限(溯溪戶外課不得缺席),未能完成全部課
   程或學、術科各項測驗不及格者,本會僅能發給研習時數證明(本課程為區域性規畫
   開班,不及格及缺課者無法補考、補課)。
6、溯溪時安全帽、救生衣等防護裝備,必須全程配戴(除了休息、用餐教練指定的安全
   地點可卸除裝備)。
7、溯溪行進中學員聽從【前導教練】指定的路線行走,禁止隨意行走不同的路線。
8、溯溪滑水、跳水、潛水…等動作,必須由教練示範,與指定的安全水域進行,禁止自
   行操作規範外的動作(跳水時一律採雙腳直立式入水方式,嚴格禁止頭部入水及其他
   花式跳水動作)。
9、溪谷如廁小心危險區域,並請告知教練,結伴至指定地點,絕不可落單(小號衛生紙
   請攜帶出溪谷,大號請挖洞掩埋)。
10、團體及私人垃圾請全部攜帶出溪谷,廚餘請挖洞掩埋,做好環保維護生態。
11、夜間的溪谷是一個危險的區域,如廁或行走時需更加小心,並隨身攜帶哨子、
    登山杖穿溯溪鞋,營火、唱歌、小酌請於21:30結束,嚴禁酗酒、脫序的行為。
12、溯溪是一種團隊性的活動,隊員間必須緊密的互助合作,並觀摩其他小隊的操作方
    式,依照編組的順序前進,做好每項環結的確保動作,維護周邊同伴的安全。
 
 
丙級溯溪教練術科檢測評分表
 

檢測日期

 

檢測地點

 

受測人編號

 

受測人姓名

 

檢定項目

評分項目

評分標準

及格與否

一、

基本繩結

節結、水結、雙套結、蝴蝶結、雙八結、稱人結、雙漁人結抽選四種繩結於3分鐘內完成。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3分鐘內完成220公尺繩索收繩方式。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二、

攀岩

 

2分鐘內完成20尺攀岩繩,確保者的收繩及給繩動作。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2分鐘內完成8~10尺長度的岩壁橫度動作

(難度5.5)。

時間超過或墬落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2分鐘內完成8~10尺高度的攀登動作

(難度5.5)。

時間超過或墬落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三、

升降技術

4分鐘內完成8~10尺高度的普魯士升降動作。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2分鐘內完成15尺長度的8字環垂降動作。

(安全考量以斜坡模擬測驗)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四、

深潭救援:溺者距岸邊12~15公尺,運用繩索確保游出,3分鐘內將溺者救回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溪谷架繩

 

 

 

激流架繩:5分鐘內完成12~15公尺長的渡潭及固定點繩索架設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急流橫渡:6分鐘內完成12~15公尺寬的溪流架繩動作(流星法) 時間超過或錯誤即視為不及格。 □及格

□不及格

備註

以上任一項不及格即視為術科不及格。

 

成績評定

□及格  □不及格

主任委員簽章

 

檢測官簽章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102年度C級羽球裁判講習會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102年度C級羽球裁判講習會
實 施 辦 法

一、依 據: 字第 號函辦理。
二、目 的:為提高大專院校羽球裁判素質,培養羽球裁判人才,及建立大專羽球裁判制度,特舉辦本講習會。
⋯⋯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淡江大學、文化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六、舉辦日期:
(一)講習會:中華民國102年3月16日~17日。
(二)裁判實習:預定以大專北區羽球錦標賽或清晨盃(二擇一)實習。
七、舉辦地點:淡江大學體育館。
八、報名資格:凡總會所屬會員學校對羽球運動有興趣之教師或學生及年滿二十歲以上羽球愛好者,均可報名參加。
九、報名手續: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報名時需填寫報名表,並附2吋半身脫帽照片兩張。
(二)收件地址: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 陳文和老師 收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電話:(02)2621-5656分機2172 傳真:(02)2623-0985
(三)報名費2000元整,請以郵局匯票(抬頭:淡江大學),報名時未付報名匯票恕不予受理,且不接受現場報名。

十、授課講師簡介:如附件
十一、課程內容簡介:如課程表
十二、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報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
(二)講習會參加學員經測驗及實習合格者,報請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核發C級裁判證。
(三)參加講習會之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四)參加講習會之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運動鞋及球具等,以利實務演練。
(五)本辦法陳報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准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陳報大專體總核備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