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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C級網球教練講習會~台北場開始報名
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103年度C級網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目 的:培訓基層網球教練人員水準、厚植教練人口,以促進網球 技術與水準
之全面提升、進而推廣網球運動風氣。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台北市立陽明高中
三、 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五)~3月30日(日)共三天
四、 舉辦地點:台北市立陽明高中(新視聽教室)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
五、 報名資格:
1.年滿20足歲以上之民眾、中等學校學歷畢業,各級機關學校教職 員工、大專院校學生或對網球教練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2.曾為全國年終排名單打前32名之選手免術科考試,學員報名時需檢附相關審核資料,不得事後追朔(補證)。
3.學員報名時需檢附相關審核資料,不得事後追朔(補證)。
六、 研習師資: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教練委員會指派國家級、國際級教練講師
七、 報名方式:
(一) 參加人數:60名(額滿不再受理)。但不滿20人不舉辦。
(二) 截止日期:103年3月21日(星期五)止
(三) 填具報名表並附1吋半身照片2張。
(四) 報名費每名新台幣3,000元(本會會員2,000元)整,內含教材費、保險費、測驗費、講師鐘點費、午餐便當、行政費及器材費等。
(五) 請將報名資料及報名費以現金袋掛號方式郵寄至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曾小姐收(請註明參加C級網球教練講習會)。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聯絡電話:(02)2772-0298,傳真(02)2771-1696。
*接受名單請於3月24日至網站(www.tennis.org.tw)教練專區>教
練講習查詢)。
(六) 現場不接受報名。
(七) 接受名單公告後學員無法如期上課者不得要求改期。
八、 課程內容:如課程表。
九、 研習方式:
(一) 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
(二) 編制教學手冊,提供教練資訊。
(三) 測驗認證。
十、 測驗:依教練制度實施辦法及測驗辦法實施
(一) 學科:網球規則、網球教學訓練實務及理論。
(二) 術科:擊球技術(請參閱教練專區公告之標準)。
十一、 附則:
1. 參加C級教練認證測驗之學員,通過測驗者,報請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發給C級教練證。測驗結果將三個月內以掛號寄出。
2. 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相關規定依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辦理。
3. 參加之學員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及球拍、水杯。
4. 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5. 講習會期間由承辦單位為參加學員、講師及工作人員投保活動場地意外傷害險。
6. 請各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差旅費請依規定向所屬單位報支。
*請參加學員於103年3月28日上午8時~8時30分前往陽明高中1樓
新視聽教室辦理報到手續。
7. 住宿:自理
十四、本辦法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核備實施。
103年度C級網球教練講習會~中部場次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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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3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新竹縣)實施計畫
一、主 旨: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執法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二、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
會。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新竹縣體育會、新竹縣中小學體育促進會。
五、 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明新科技大學(運動管理系)、新竹縣新湖國民小學、。新竹縣忠
孝國民中學、新竹縣六家國民小學。
七、 日 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8至30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地 點:明新科技大學(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號)。
九、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3年3月28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至45歲(含) (民國58年3月30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12人,如該市未達報名人時,
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 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核發C級裁判證。
十二、實 習:
(一) 經檢測合格後須參加實習,於不縣時間內取得五大盃賽(永信、媽祖、
華宗、何家及青年盃)及中華盃合計第一裁判5場、第二裁判8場實習執法場次即完成實習。
(二)實習期間2次未應聘五大盃賽或中華盃裁判工作即取消裁判資格。
(三)通過實習後學員裁判證交付承辦單位轉發裁判證。
十三、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3年3月1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二)地址:303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 電話:0933-973573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附件一)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
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
(匯票抬頭:新竹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
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 柯 總幹事 幸宜 收,未繳報名費或逾
期者均不予受理。
(四) 報名表所填個人資料僅供本講習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四、講 師:
(一) 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規則暨裁判委員會委員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二)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五、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附件二)。
十六、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紀念品、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七、報到日期及地點、時間:103年3月28日上午8時假明新科技大學運動管理系 明善樓視廳教室報到,不另通知。
十八、參加人員請自行準備哨子及穿著輕便運動服。
十九、參加本講習會得申請公假登記,惟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
學、術科測驗。
二十、參與人數:預計培訓裁判或體育志工共計40人以上。
二十一、預期效益:為協助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五大盃賽及中華杯等全國賽事,以
及新竹縣辦理縣級比賽、桃竹苗四縣市等排球賽事時之裁判
人力支援,並藉此提昇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
實務,統一執法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本縣排球發展
及排球水準之提昇。
二十二、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3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
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二附件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3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新竹縣)課程表
日期
時間 |
3月28日 (星期五) |
3月29日 (星期六) |
3月30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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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報 到 |
08:30~10:00 旗號分析與示範 |
08:30~09:20 筆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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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 09:00 |
開訓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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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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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幹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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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10:00 |
裁判概論 |
10:10~12:00 裁判執法 與實習 |
09:30~12:00 執法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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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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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0 |
規則講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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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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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13:30 |
午 休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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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15:20 |
規則講解與執法案例探討 |
裁判執法 與實習(含記錄法) |
執法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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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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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17:00 |
記錄法講解 |
記錄法測驗 |
15:30~16:20 綜合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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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結訓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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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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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敬請準時上下課,勿遲到早退,因故缺席或請假逾四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
2.執法實習及執法測驗時請穿著穿著輕便運動服裝、運動鞋並配掛哨子。 3.講習期間每日上、下午請按時簽名,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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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C級網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主 旨:培訓基層網球教練人員水準、厚植教練人口,以促進網球 技術與水準之全面提升、進而推廣網球運動風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網球協會、高雄市陽明網球中心 五、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1日(五)至7月13日(日),共三天。 六、舉辦地點:高雄市陽明網球中心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澄和路269號 七、報名資格:1.年滿20足歲以上之民眾、中等學校學歷畢業,各級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大專院校學生或對網球教練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2.曾為全國年終排名單打前32名之選手免術科考試,學員報名時需檢附相關審核資料,不得事後追朔(補證)。 3.學員報名時需檢附相關審核資料,不得事後追朔(補證)。 八、研習師資:本會特別聘請國家級教練及奧會指定講師前往授課。 九、課程內容:請參照課程表(如附件)所安排之課程、時間。 開訓、運動營養學、運動禁藥、網球規則講解、教練實務、球員行為準則、執教演練、網球判例研討、結訓。 十、報名手續: (一) 報名表(如附件)請填妥各項資料。 截止日期:103年6月23日(星期一)止。參加人數:60名(額滿為止), 報名人數未滿20人將不舉辦。 (二)報名費用:非會員$3,000,會員$2,000。 (三)請於103年6月30日至網站(www.tennis.org.tw)教練專區>查詢研習名單,如有疏漏之處請來電補正,研習名單經公告後不得退費。 (四)報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5室。 聯絡電話:(02)2772-0298傳真(02)2771-1696。 聯絡人:曾雅玲。 (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用採用郵局現金袋方式郵寄至中華民國網球協) 十一、研習方式: (一) 課程理論講授及現場演練。 (二) 編制教學手冊,提供教練資訊。 (三) 測驗認證。 十二、附則: (一) 請於103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8時30分止至講習會場地辦理 報到手續。 (二) 報到地點:高雄市陽明網球中心 (三) 參加之教練請自備運動服裝、球鞋、球拍。 (四) 凡缺課達4小時者,不得參加認證測驗。 (五) 研習名單經公告後不得退費。 (六) 講習會期間由本會為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投保意外傷害責任險。 (七) 講習會期間大會提供中餐、飲用水(請自備茶杯),其餘住宿及交通由學員自理。 (八) 凡參加本講習教練測驗,通過測驗認證者,由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核發 C級網球教練證。 十三、本辦法業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核備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