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 旨:為培養桌球裁判人才,提升桌球競賽水準,特舉辦之。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 承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六、 研習時間:中華民國103年8月15、16、17日
七、 研習地點:國立體育大學(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
八、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九、 報名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忠誠街22號。
電話:(03)3205868 傳真:(03)3509487
行動電話:0933-725028 林夢龍總幹事
十、 參加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 年滿20歲(民國82年8月14日以前出生者)。
- 愛好桌球運動,熟諳桌球規則。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十一、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均可受理。
十二、 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附上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最近
一吋照片二張,並交報名費貳仟元整(通訊報名者,可用郵局
匯票)。
十三、 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報名未滿三十名取消研習,報名費退還)。
十四、 參加學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二十小時者,不得參
加學術科測驗,報名費亦不以退回。
十五、 參加研習學員經學術科測驗達七十分以上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報
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核發C級裁判證。
十六、 研習會之教材、午餐由本會提供。為響應環保,活動會場不提供紙杯,
請與會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具。
十七、 學員穿著輕便服裝及攜帶球拍參加講習。
十八、 本辦法依據103年5 月16 日體總輔字1030000680 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103年桃園縣C級裁判研習會報名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
服務單位 | 身份證字號 | |||||||||
通訊地址 | ||||||||||
學 歷 | 電話 | 行動電話 | ||||||||
裁判經歷 | 照片浮貼 | |||||||||
照片浮貼 | ||||||||||
(貼黏身份證正面影本) | (貼黏身份證反面影本) | |||||||||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3年桃園縣C級裁判研習會課程表
103年8月15日 | 103年8月16日 | 103年8月17日 | ||
08:0008:50 | 學員報到、始業式(行政組) | 桌球競賽規程解析P11~23)講師:鄭兆光 | 裁判技術.執行程序講師:林賜祿 | |
09:0009:50 | 桌球運動之推展與展望(行政組) | 桌球競賽規程解析(P11~23)講師:鄭兆光 | 裁判技術.執行程序講師:林賜祿 | |
10:0010:50 | 裁判應具備的條件(制度沿革、素養、職責)講師:林逢發 | 桌球競賽規程解析(P24~35) 講師:鄭兆光 | 裁判技術及術語講師:徐昭 | |
11:0011:50 | 裁判應具備的條件講師:林逢發 | 桌球競賽規程解析(P24~35) 講師:鄭兆光 | 裁判技術.態度及手勢講師:徐昭 | |
12:0013:30 | 中午休息時間 | |||
13:3014:20 | 桌球規則解析(P1~10)講師:黃義順 | 競賽實務及記錄方法(含資訊科技運用) 盧志南 | 我國體育政策講師:趙平南 | |
14:3015:20 | 桌球規則解析(P1~10)講師:黃義順 | 競賽實務及記錄方法講師:盧志南 | 學科測驗桌協裁判組 | |
15:3016:20 | 桌球規則解析(P1~10)講師:黃義順 | 競賽實務判例分析(含資訊科技運用)講師:盧志南 | 裁判技術實務測驗講師:林賜祿等四人 | |
16:3017:20 | 桌球規則解析(P1~10)講師:黃義順 | 競賽實務判例分析講師:盧志南 | 裁判技術實務測驗講師:林賜祿等四人 | |
講師資歷
姓名 | 現 職 |
趙平南 | 桃園縣體育處處長 |
林逢發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裁判委員會主任委員裁判組組長國家資深A級裁判 |
黃義順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裁判委員會委員兼裁判組副組長國際裁判 |
徐 昭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行政組組長國際裁判 |
盧志南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裁判委員會委員競賽組副組長國際裁判 |
鄭兆光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裁判委員會委員國際裁判 |
林賜祿 | 國際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