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 實施計畫
一、 主 旨: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執法
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二、 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暨中華民國
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各運動協會建立裁判制度章則辦理。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以下簡稱體總)、高雄市體
育會。
四、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體育處、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高英工商。
七、 日 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12 至14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 地 點:輔英科技大學體育館(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進學路151號)。。
九、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2年4月11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至45歲(含) (民國57年4月14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20%,如該市未達報名人時,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 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由本會製發C級裁判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3月2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進學路151號體育室
電話:07-7811151轉2282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林献巃 ),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 林献巃 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四)報名人數未滿30人取消辦理。
十三、講師: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各運動協會建立裁判制度章則」有關講座應備資格之規定,聘請國內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十四、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課程於報到時發送)。
十五、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六、報到日期及地點、時間:102年4月12日下午13時假輔英科技大學C棟101環生講堂報到報到,不另通知。
十七、參加人員請自行準備哨子及穿著輕便運動服。
十八、參加本講習會得申請公假登記,惟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九、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2年3月4日體總輔字第1020000274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課程表
日期
時間 |
4月12日 (星期五) |
4月13日 (星期六) |
4月14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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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報 到 輔英科技大學 C棟101環生講堂 |
08:30~10:00 旗號分析與示範 |
08:30~09:20 筆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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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13:30 |
開訓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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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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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幹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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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14:20 |
裁判概論 |
10:10~12:00 裁判執法 與實習 |
09:30~12:00 執法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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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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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17:20 |
規則講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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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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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 18:00 |
餐休時間 |
12:00-13:30 餐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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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19:50 |
規則講解與執法案例探討 |
13:30-15:20 裁判執法 與實習(含記錄法) |
13:30-15:20
執法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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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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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1:20 |
記錄法講解 |
15:30-17:00
記錄法測驗 |
15:30~16:20 綜合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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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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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00 結訓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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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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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敬請準時上下課,勿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請假逾四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
2.執法實習及執法測驗時請穿著穿著輕便運動服裝、運動鞋並配掛哨子。 3.講習期間每日上、下午請按時簽名,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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