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 運動知識

新修訂「國小學童五、六年級規則」發球之規定

未免國小學童五、六年級發球方式-不得跳躍發球,引起裁判執法尺度及教練個別認知差異,於102年2月2日至3日「102年度各縣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主任委員暨總幹事聯席會」決議新修訂「國小學童五、六年級規則」發球之規定,其規條及定義如下:

規則
13-發球員不得實施跳躍發球。
13.1 定義:
發球觸球時只要有一隻腳與地面接觸,發球員可以任何方式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