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彙整: 2013 年 1 月
2013新北市定向越野C級教練講習會
新北市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2013新北市定向越野C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宗旨:培育定向越野運動基層教練,豐富體育課程內容,推廣戶外休閒運動。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五、執行單位: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
六、日期:102年01月26日(六)、01月27日(日)、教練實習8小時
七、地點:新泰國中、新莊體育場
八、研習內容:
(一)定向越野運動之介紹、歷史沿革與現況
(二)定向越野運動相關器材之認識
(三)定向越野競賽之種類及規則
(四)公園定向越野地圖之閱讀與指北針之簡易使用
(五)公園定向越野運動之基本技術
(六)公園定向越野競賽之戰術
(七)公園定向越野競賽之組織及場地配置
(八)公園定向越野競賽組織之實際演練
(九)公園定向越野活動之安全措施
(十)公園定向越野教學上之賽程設計
(十一)公園定向越野運動之指導技術及教學方法
(十二)定向越野之運動傷害防護法
(十三)定向越野運動之運動科學理論
(十四)公園定向越野模擬教學
(十五)公園定向越野實習教學
九 、參加對象:需高中畢業滿18歲以上人士。
十 、參加人數:30人以上即開班,達100人即停止接受報名。
十一、報 名 費:2,000元(含教材、講師費、保險費及檢定費)。
十二、課程表:如附件一
十三、報名表:如附件二
十四、附 則:
(一)參加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二)參加人員請於傳送報名表時,傳送大頭照電子檔(檔名為本人姓名)。
(三)研習期間之用餐、交通及住宿事宜請自行處理。
(四)參加人員均投保場地意外保險。
(五)全程參與課程之學員可參加C級教練檢定測驗,其學科筆試及術科操作及格者(80分以上)且參與活動實習優良者,即核發C級定向越野運動教練證。
十五、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逕自本會網站http://www.ntpc-sports.org.tw/forum.php?fPath=297下載EXCEL檔。
填表後請以電子郵件與大頭照電子檔(檔名為本人姓名)傳送至:
angelatuan777@yahoo.com.tw
(二)報名截止日期與時間:102年01月20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
(三)已完成報名手續者,概不退費。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動前提出退費申請,
但須扣除行政費200元整。
(四)繳費方式:
銀行匯款: 永豐銀行板橋分行 銀行代號: 807
銀行帳號: 117-001-0050561-3
戶名: 新北市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林士斌
十六、本活動辦法經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可後實行,修正時亦同。
102年高雄市C級棒球裁判講習會
高雄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舉辦102年高雄市C級棒球裁判
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提昇我國棒球裁判素質、培養優秀人才,以利我國棒球運動的全面發展。
二、依 據: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1年12月3日體總輔字第1010001959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六、舉辦日期:102年1月18〜20日(星期五至星期日),共計3天。
七、舉辦地點:高雄市忠孝國民中學(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國泰二路81號)
八、參加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熱
心棒球運動,熟諳簡易棒球規則者皆可參加。
九、名 額:依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以60名為限(未達20名則取消舉辦)。
十、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1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額滿為止)。
(二)報名表:填妥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夾帶附件方式寄至高雄市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luchi.ms65@msa.hinet.net信箱辦理報名,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將另發電子郵件通
知報到參加講習。(報名時需繳交近3個月二吋脫帽相片4張、身份證正、反面影
本、報名費;相片後請加註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三)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整【用於講師鐘點、證照、講義、帽子、T恤、計數
器、新版棒球規則、便當、茶水、保險、行政等費】。
(四)聯絡人:高雄市棒委會裁判長:王景星老師;聯絡電話:0937473879。
十一、授課講師簡介: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學者擔任講座,並負責教材之編撰。
十二、課程內容簡介:如課程表。
十三、附則
(一)凡修滿全部課程者,參加研習測驗成績優異,經本委員會技術委員會初審合格,並陳報高雄市體育會審核通過,函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由高雄市體育會核發C級裁判證。
(二)參加講習之學員請向原單位申請公差假。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並請自行攜帶環保
杯),其餘膳宿及交通自理,並請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以利實務演練。
(四)講習期間除學、術科成績外,個人操守亦列入成績考核。
(五)全程參加講習人員由承辦單位核與研習時數24小時。
(六)如經通知報到而未報到者,於兩年內不得再參加中華民國棒球協
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會。凡參加學員,曠課(未請准假者)或缺課(已
請准假者)達上課時數4小時以上者,立即退訓並不予退費。
十四、本辦法經送高雄市體育會核備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102年度C級桌球裁判研習會
彰化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102年度C級裁判研習會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