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102年度C級裁判研習會實施辦法
一、主 旨:為培養桌球裁判人才,提升桌球競賽水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縣體育會、彰化市南郭國小
五、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研習時間:中華民國102年2月22、23、24日
七、研習地點:彰化市南郭國小(大會議室)彰化市中興路98號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月8日止。
九、報名地點:彰化縣桌球委員會(彰化市建寶街46號)
電話:(04)7122072 FAX:(04)7122079
行動電話:0921-660303 蘇巨超
十、參加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1. 年滿18歲(民國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 愛好桌球運動,熟諳桌球規則。
3.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十一、報名方式: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均可受理。
十二、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附上中等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影本及最近一吋照片二張,並交報名費貳仟元整(通訊報名者,可用郵局匯票)。
十三、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
十四、參加學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上課時數未達二十小時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報名費亦不以退回。
十五、參加研習學員經學術科測驗達七十分以上經本會審查及格者,由本會報請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核發 C級裁判證(學科測驗60%、裁判實務40 %)。
十六、研習會之教材、午餐由本會提供。
十七、學員穿著輕便服裝及攜帶球拍參加參加講習。
十八、本辦法依據101年12月27日體總輔字101000214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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