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院校102年國家B級籃球教練講習會

一、 依 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
二、 主 旨:為培養教練人才,提升教練水準,加強教練組織,建立教練形象並樹立教練權威,全面分級推展籃球運動水準。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五、 協辦單位:輔仁大學、大同技術學院
六、 研習時間:北區:102年11日15至17日、南區:102年12月27日至29日
七、 研習地點:北區:輔仁大學、南區:大同技術學院
八、 研習課程:籃球訓練的理論與依據、籃球運動員的心理素質、最新籃球規則研討、運動傷害防護及復健、籃球選手的體能訓練法、籃球比賽策略及技戰術運用、個人防守及小組防守訓練法、個人攻擊及小組攻擊訓練法。
九、 報名日期:北區:102年11月8日(星期五)止、南區102年12月18日(星期
三)止。(限100名,以報名先後次序為準,名單公佈於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網站,不另行通知)
十、 報名資格:應具備下各款之規定:
(一)年滿21足歲以上。
(二)具有C級(籃球協會)教練證且持滿一年以上,及實際或曾經執行教練工作。上述「實際或曾經執行教練工作」資格需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由本會審核資格。
十一、報名手續:
(一)代辦費:每人新台幣2,500元整,含學員伙食費、講師鐘點費、教材講義費、行政費、考試費。
(二)應繳驗表件:
(1)填寫報名表。
(2)繳交本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二張。
(3)國民身分影證印本、C級(籃球協會)教練證影印本、學經歷證件。
(4)教練經歷證明資料。
(5)郵政劃撥收據(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帳號:17680118;戶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通訊欄請註明活動名稱及姓名,否則視同捐款)。
(三)郵寄地址:104台北市朱崙街20號13樓「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研究發展組收」;電話:02-27710300#41;北區於102年11月8日(星期五)、南區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前逕寄本會, 網站:http://www.ctusf.org.tw)。
十一、 甄試方式:
(一) 學、經歷: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教練講習評分標準為依據。
(二) 心得報告:以上課內容及專業領域為範圍。
(三) 筆 試:以訓練實務及上課內容為範圍,由甄選小組評審。(若有未經請假而缺課之事宜,一律不給予參加筆試)
(四) 成績計算:學經歷佔20%、心得報告佔30﹪、筆試佔50%,成績未達八十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 甄試時間及榜示:
(一) 甄試時間:於研習會閉幕典禮結束前,將心得報告以現場繳交方式。
(二) 放榜名單:公告於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及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官方網站,錄取人員另以E-mail通知。
十三、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
(二)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錄取者,則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並核發國家B級教練證。
(三)講習會參加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四)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其餘膳宿及交通自理,講習會參加學員請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以利實務演練。
(五)凡參加講習會學員缺課達四小時以上者,將喪失甄試資格。
(六)請攜帶C級(籃球協會)教練證正本,以利查驗。
(七)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活動舉行前十日通知本會研究發展組,否則概不退費。
(八)本講習會之內容學員可以攝影,但不得做商業用途。
十四、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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