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沙灘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實施計畫
一、 主 旨: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執法
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二、 依 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體育會。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樹德科技大學。
七、 日 期:中華民國102年5月3日至5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 地 點:高雄市鳳山公五沙灘排球場(高雄市鳳山區新強路347號對面)。
九、 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2年5月3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至
45歲(含) (民國57年5月5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
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沙灘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20%,如該市未達報名人時,
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 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核發C級裁判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2年4月1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
受理。
(二)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轉運休系),收件人:彭逸坤老師
電話:0918-191-029。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樹德科技大學),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彭逸坤老師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四)報名表所填個人資料僅供本講習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三、講師:
(一)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規則暨裁判委員會委員或具沙灘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二)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四、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
十五、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六、參加人員本會提供住宿,每人每日酌收清潔費新台幣100元,於報名表中填註,並將費用倂寄上址,否則不予受理,額滿為止。
十六、報到日期、時間及地點:102年5月3日上午8時假高雄市鳳山公五沙灘排球場報到,不另通知。
十七、參加人員請自行準備哨子及穿著輕便運動服。
十八、參加本講習會得申請公假登記,惟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測驗。
十九、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102年度C級沙灘排球裁判講習會(高雄市)課程表
日期時間 |
5月3日(星期五) |
5月4日(星期六) |
5月6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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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報 到 |
08:30~10:00旗號分析與示範 |
08:30~09:20筆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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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09:00 |
開訓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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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協會幹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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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0:00 |
裁判概論 |
10:10~12:00裁判執法與實習 |
09:30~12:00執法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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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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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00 |
規則講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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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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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30 |
餐 休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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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20 |
規則講解 |
裁判執法與實習(含記錄法) |
執法測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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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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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00 |
記錄法講解) |
記錄法測驗 |
15:30~16:20綜合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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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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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結訓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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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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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敬請準時上下課,勿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請假逾四小時者不得參加測驗。2.執法實習及執法測驗時請穿著穿著輕便運動服裝、運動鞋並配掛哨子。3.講習期間每日上、下午請按時簽名,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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