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為提高桌球教練素質,培養優秀教練人才,增進桌球運動技術,加強基層訓練普及化,特舉辦之。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灣體育總會桌球協會、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五、講習時間:中華民國102年2月1、2、3日上午8時起三天。
六、講習地點: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視聽教室)。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月 25日止。
八、報名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01室,TEL:(02)27789942
九、報名辦法:請詳細填寫本會製訂之報表,簡附上高中(職)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明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一吋半身照片二張,連同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掛號郵寄: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01室「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收,請於1月25日以前報名。
十、參加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年滿二十歲(或台灣居留證)(民國82年1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含同等學歷)畢業,愛好桌球運動,曾經參加比賽,或指導桌球隊、社團者。
十一、參加人數:暫定六十名,依報名時間先後編排順序為依據受理。
十二、所附之各項證明影本必須清晰,無法辨識者視同資格不符;若經本會
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講習。
十三、注意事項:參加講習會學員應著運動服裝攜帶球拍參加講習,依安排席位
就座,每天上下午按時簽到。
十四、參加本次講習會學員,經測驗、審查合格者,報准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核發C級教練證。
十五、 曾經當選國手、青少年國手、少年國手及榮獲大專運動會甲組、全國中等
學校運動會前8名(含團體、單打、雙打),全國錦標賽單打前16名、
雙打前8名。具備上述資格者免參加技術檢定,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
(獎狀或成績證明) 影本。
十六、合格標準: 學科測驗 50 %、訓練實務 30%、技術檢定20%,
總分達七十分(含)以上者合格。
十七、本次講習會的午餐、講習教材由本會提供。
十八、如未盡事宜得更正公佈之。
運動賽會實習點